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继承和弘扬学校优秀的教风、学风,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现将开展“五一”假期后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检查时间
5月4日—8日
二、检查方式
1、教学检查采取校院两级检查的方式,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检查组进行抽查为辅。
2、学校教学检查组由学校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检查“五一”假期后全校教学运行状态,抽查全校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
3、各学院检查领导小组主要检查本学院教学运行状态;本学院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有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仪器设备、教学用品等准备情况;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等。
4、教务处干部是各学院教学检查的联络人,负责协调各学院领导小组开展教学检查,并及时协调解决“五一”假期后教学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内容
1、教学设施及环境的检查。主要检查桌椅、黑板、门窗、窗帘、水电、多媒体设备、实验设备等设施完好情况,校园环境及教学楼内外的卫生情况。
2、教学秩序的检查。主要包括:(1)任课教师的出勤及课前准备情况,上课是否坚持做到“四不”,即不误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2)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师的课堂管理;是否做到上课认真听课,不交头接耳,不吃东西,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等。
四、具体要求
1、学校教学检查组要把督查学院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学院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人。各学院教学秘书为本院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提供第十周课表。
2、检查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场,并将检查有关情况做详细记录。若发现任课教师有自行调课、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等现象,检查人员应查明原因,并由学院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若发现学生迟到、缺课、早退情况,检查人员应记录并调查有关情况并及时反馈学院。检查中发现的教学设施及环境方面问题,检查人员应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协调解决。
3、教务处将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至相关学院,并就情节严重者依据《西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4、请各学院于检查结束后3天内将本学院教学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务行政科(教学9号楼1309房间)。学校检查组工作人员须及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行政科,由教务行政科统一汇总“五一”假期后教学工作检查情况报学校领导。
五、其他
检查中的有关问题请与下列单位联系解决。
1、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负责课程、教室安排及调整工作。联系电话7971621、7971434。
2、后勤服务集团教室管理站:负责教室的桌椅、黑板、照明、窗帘、粉笔、卫生、水电等教学设施。联系电话7971343。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公共教学资源管理科:负责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的教学设备。联系电话7971824。
附件 1. 2015年春季学期“五一”假期后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2. 2015年春季学期“五一”假期后教学检查工作联络安排表
3. 2015年春季学期“五一”假期后教学检查工作督导分工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