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办理须知

[发布单位: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发布时间:2024-11-29]


1.持有X1长期学习签证入境的同学,须在入境日起30天内办理学习类居留证件。

2. X2 签证的来华留学生应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提前7日前申请延长签证,或申办居留许可;在校生应在居留许可有效期限届满提前30日内申办新的居留许可。

3.从中国国内其他城市转入西北师范大学学习的国际学生,应当先在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签证,凭停留签证来校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

4、在华出生子女出生申报及签证办理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其父母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婴儿出生六十日内,持该婴儿的出生证明到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为其办理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出生后60天内未办理出生申报的,或者出生登记后120天内未持婴儿护照办理签证证件的,视为在华非法居留。

签证逾期:签证逾期造成非法居留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办理居留许可材料:

1.护照首页、签证页及入境页及复印件

2. JW201/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

4.采集照片(首次办理签证时现场采集);

5.学院出具的介绍信。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办理地点: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外国人签证大厅(南关十字民安大厦四楼)

签证费用: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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