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在《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含推免生数) | 复试比例 | 备注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70(1) | 1:1.3 |
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指标调整和补录规则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召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确定后公布。
二、参加复试人员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链接https://yjsy.nwn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b6/e5/ff710add4ae9bc709864d0305c7b/fbf461fc-1587-4f43-938a-b9e270618113.pdf)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学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00:00—12:00。如有需要开展其他批次的调剂,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告。
2.调剂具体条件
1)符合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调剂基本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
3)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学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申请,学院将根据合格生源情况择优遴选复试人员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截止时间前(3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
三、复试审核材料
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交复试审核材料,审核材料为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复试资格审核”要求的材料。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 复试形式 | 分值 | 备注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资格审查 |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
考试科目: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设计与分析 | 专业笔试 | 总分100分 | 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参加面试 |
外语听说能力 | 面试 | 总分100分 | 占比20% |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 面试 | 占比80% |
具体面试流程:
(1)考生英文自我介绍(1分钟),然后由英语复试老师提问、考生作答
(2)专业复试抽题回答
(3)教学能力展示环节(5分钟)
(4)中华才艺展示(3分钟)
(5)复试老师随机提问、考生作答
五、复试时间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时间 | 备注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4月10日-4月11日 |
注:其他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研招网站内消息。
六、复试方式要求
(一)考生面试须知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nwnu.edu.cn/)“招生工作”栏目,查看“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提前学习、熟悉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中对该专业的复试录取的相关政策。或登录西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网站(https://foreign.nwnu.edu.cn/),了解复试相关政策法规。
(二)复试收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每生80元(笔试、面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有加试科目考生140元(加试30元/门/生)。复试考试费由各招生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上缴财务,专款专用。
(三)线下复试
本次考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
七、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4月10日8:00-12:00
地点:云衢楼(文科实训楼)406会议室
2、复试笔试
考试科目: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设计与分析
时间:4月10日14:00-16:00
考场一:云衢楼(文科实训楼)404教室
考场二:云衢楼(文科实训楼)410教室
考场三:云衢楼(文科实训楼)418教室
3、复试加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
考试科目一:语言学基础
考试时间:4月10日16:20-18:20
考场:云衢楼(文科实训楼)404教室
考试科目二:古代汉语
时间:4月10日19:00-21:00
考场:云衢楼(文科实训楼)410教室
4、复试面试
面试时间:4月11日8:30-12:00
4月11日13:30-17:30
候考地点:云衢楼(文科实训楼)406会议室
面试考场一:云衢楼(文科实训楼)407教室
面试考场二:云衢楼(文科实训楼)409教室
面试考场三:云衢楼(文科实训楼)412教室
面试考场四:云衢楼(文科实训楼)415教室
八、录取办法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权重 | 录取规则 |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 | 50% | 对复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
1.学院将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2.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
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单项成绩(外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九、其他
1.本实施细则在《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3.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931-7971398;
学院咨询邮箱:nwnuguojiaoyuan@163.com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