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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单位: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发布时间:2022-11-14]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40号),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045174汉语国际教育(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二)拟招生计划

2023年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拟招生4人(以实际下达招生指标为准)

二、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采取学院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拔对象

1.具有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具有3年以上国际中文教育或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国际中文教育基础。

3.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其他教育机构国际中文教学经历者优先。

4.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以国家下达招生指标类型为准),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二)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2.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在满足前面三项条件后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硕士毕业专业为报考专业的申请人,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分);参加其他语种外语考试或托福、雅思等考试,参照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成绩计分标准执行;

2)申请人以第一作者在C类及C类以上专业期刊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具有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与拟申请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成果,此类成果须由学院招生选拔小组中至少3位成员审核认定。论文成果分类按《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21160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于2023210日—33日在网上(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完成报名并缴费,逾期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填写并打印《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2.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申请-考核”制考生于202341-46日(以寄<>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寄(送)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马驰老师收),邮编:730070,联系电话:0931-7971398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

2.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2名专家各1)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1份;

7.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9.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以及所取得的获奖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等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包括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

11.博士阶段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状况回顾,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

12.其它能证明申请者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13.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材料)。

(三)报考材料审核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由专人负责审查报名考生是否符合本学院选拔细则所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将终止申请程序。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学院将根据招考要求,于202347-411日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

(一)考核前资格复审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2023415-418日前到学院接受检查。

1.填写《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科研成果原件;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博士阶段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要求制作PPT)。

(二)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

(三)考核形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满分200分,占总成绩40%

 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考核科目为《汉语国际教育综合》《二语学习理论及研究方法》,每门满分100分。笔试及格(每门满60分)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2.面试专业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无报考条件4中提到的外语水平证明的考生,需加试外语。外语加试只判定合格与否,不计入总分。

 (1)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对考生的科研能力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历与成果、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面试考核以答辩形式进行,考生需准备PPT进行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汇报后学科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问答时间不少于15分钟。

 考核小组成员按百分制各自评分,最后计算平均成绩,作为申请者面试得分。

六、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专业考核成绩×0.6

2.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博士研究生攻读期间必须全脱产,考生若被录取,须与学院、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全脱产学习协议。

 学院将于418-420日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以《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于西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学院咨询方式:0931—7971398


 西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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