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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西北师大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发布单位: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发布时间:2022-10-12]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及西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收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接收2023年推免生,推免生名额不超过2023年招生名额的50%

二、接收条件

(一)高等院校获得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五)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接收流程

(一)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预计于928日起可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照网站要求登记注册,查询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未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报名、接收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能录取。

(二)发送复试通知

学院通过登录推免生服务系统查看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报考情况并发送复试通知。

(三)组织复试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身心健康状态、思维敏锐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试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主要采用面试方式,也可能采取笔试、技能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生增加了应用能力考查的内容。每位学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时间:1012-1018日。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安排复试方式和内容并在学院主页上提前公示三天。

3.需携带材料:

(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四级、六级证书;

(4)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

4.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果:学院将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等信息填写后交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6.体检:推免生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

(四)发放待录取通知

各学院给复试合格的研究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督促学生接收,网上拟录取工作结束。

(五)公示

招生学院将参加复试的全部学生的复试成绩、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四、其他事项

1.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被录取的推免生在2023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硕师计划除外),并在规定时间内正常报到注册入学后,享受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推免硕士生按照入学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学制年限培养。

5.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6.本章程由西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联系部门:西北师范大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971398

办公地点:文科实训大楼523办公室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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