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学校安排,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各办公室、实验室要在节日期间锁好门窗,关好水电,做好安全工作。
三、负责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的管理干部要及时通知学生放假及上课时间,要求学生放假外出或回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四、学校值班电话: 7971995(校长热线),武装保卫处值班电话:7971333
学院值班人:4月2-3日,刘向明,值班地点:10B214,值班电话:7970887
4月4日,杨同军,值班地点:10B220,值班电话:7971913
总值班:李东海(13321222346)
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