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09-2015年本科教育发展规划》及《西北师范大学第五期本科教学改革工程实施纲要》精神,在前期进行选题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学校教学研究项目主要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等三类。项目申报以团队方式组织,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鼓励校内联合,并欢迎校外高层次人才参与研究工作。重大项目团队人数以8—10人为宜,重点项目团队人数以5—8人为宜,一般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以3-5人为宜,本校参与研究的人数应不少于团队人数的三分之二。
2.各申报团队要依据《2012年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参见附件1)申报项目,也可以根据人才培养的具体情况、研究问题性质和研究条件自行申报项目,对不在《2012年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中的申报项目,评审时要严格控制立项数量。
3.为确保研究质量,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参与人限报2个(含2个)项目。上一期未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立项课题。
4.项目负责人应先向相关学院(部门)提交《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相关学院(部门)受理后,组织开展申报项目的论证和审核初评,将审核初评通过的项目签署意见后由学院(部门)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同时学院(部门)留存一份,项目负责人留存一份。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申报的《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及《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教学9号楼1305室),同时发电子文档至jiaoxk@nwnu.edu.cn。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栏“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或本通知网络附件中下载。
二、项目管理
1.项目评审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以竞争性申报遴选方式评审确定。重大、重点项目须由项目申报负责人进行汇报答辩。评审委员会在审阅申报材料、听取汇报答辩后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立项票数达到评审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二的项目,由学校发文批准立项。
2.正式立项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正式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经学院(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学院(部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
3.获准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评估,两者均采取书面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且以后者为主要检查方式。
对未能按研究进度推进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提出改进方案,并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经学院(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待学校批准后方可继续实施;对未能按计划开展实质性工作的项目将中止经费支持,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两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申请资格。
4.各学院(部门)要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项目应在规定时间(一般以2年为宜,不超过3年)内完成。在中期评估之前,项目负责人要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并提交研究成果;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项书》并提交研究成果。
5.经费资助额度。重大项目2万元/项,重点项目1万元/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申报项目经评审立项,即可获得资助项目经费的30%作为启动资金,中期检查通过评估考核的项目,获得资助经费的40%,项目完成并结项之后,获拨资助经费的30%。资助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学院要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三、项目说明
教学研究工作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是培育教学成果的有效途径。教学研究不只局限于对传统的课堂教学和学习的研究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换思维,充分认识到教学和科研互为依托、互为动力的关系,坚持科研的育人性和教学的学术性,努力推进科研与教学融合,从更广阔的视角考虑人才培养,钻研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今后学校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学校教学研究项目成果中评选产生。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确保教学研究项目的质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