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安排,为做好2019年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重点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成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三、复试名单
凡初试分数达到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含统考生、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3月23日 8:00—16:00 资格审查 文科实训大楼406室
16:30—18:30 同等学力加试:现代汉语 10号楼B区204、206室
19:30—21:30 同等学力加试:中国文化史 10号楼B区204、206室
3月24日 9:00—11:00 专业笔试 10号楼B区204、206、212室
14:30—18:30 综合面试、外语测试 10号楼B区204、206、212室
217室(外语)
五、复试形式
1.专业笔试:汉语写作,试题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参加考试。
2.同等学力专业加试:现代汉语、中国文化史,试题均为满分100分。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参加考试。
3.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专业面试、才艺展示)和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7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面试前查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往届考生毕业证、应届考生学生证等相关材料。
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复试过程中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均为百分制,三项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六、录取办法
(一)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
专业录取排序成绩= 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3。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七、参加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信息(考生报考信息以2018年11月11日前信息为准):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并向招生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均为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
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2个工作日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校审核通过后对初试总分进行相应加分。
(二)非文学、非教育学专业考生或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和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加试,加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三) 面试中才艺展示环节,器材和材料由考生自备。
(四)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加试、面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合计80元(有加试科目140元)。复试考试费由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上缴财务,专款专用。
(五)体检时间为3月22日、3月25日、3月27日和3月29日,考生根据学院复试安排在学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因故不能在这几日参加体检的考生可在4月1日参加补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申老师 办公室地点:文科实训楼523室 联系电话:0931—7975101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