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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单位: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发布时间:2014-06-15]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突发事件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为了加强我院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及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根据有关法律和学校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突发事件

主要指非正常状况下可能严重危及人的生命及学校学院重大财产安全的事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类:

1、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暴风雪等;

2、发现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苗头、事故;

3、突发重病;

4、学习、体育锻炼、集体活动、生活中发生人身伤亡;

5、发生严重的偷盗、破坏行为;

6、出现其它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况。

二、安全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应急是指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安全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学院各系、所、中心、各班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学院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部署和要求,统一行动,令行禁止;

(二)协作配合,快速反应。学院各系、所、中心、各班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应急处理要快速、有效,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沟通及时,统一调度,果断应对,迅速阻止事态恶化。

  三、安全应急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全院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一)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协调全院应急行动;

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行动计划;

3、统一调配应急行动的人员、物资、器材;

4、宣布应急程序的启动和终止;

5、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联系上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

(二)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各系、所、中心负责人、团委书记、班主任、学生会主要干部为成员。

1、指挥组:由院领导和系、所、中心及学院团委负责人组成;

2、警戒组:由学院团委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请学校武保处有关人员协助;

3、取证组:由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学院团委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请学校武保处有关人员参加;

4、疏导组:由各系、所、中心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与有关人员组成;

5、联络组:由院办、院团委、学生会有关人员组成。

(三)应急职责分工

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应急领导小组可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积极做好落实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协同作战。

1、应急办公室

(1)负责接收、传递学校学院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发展态势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应急信息和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组织、督促应急工作队,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2)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演习等工作;

(3)负责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

(4)负责突发事件的后勤服务、车辆调配、通讯畅通、物资供给等保障工作。

2、院领导任现场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各组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3、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及院团委、学生会部分干部负责现场和四周情况的监控,负责现场重点人物的控制、调查取证、事后处理以及与校武保处的联络;

4、各班班主任,负责包干本班人员的劝阻和疏导工作,协助院领导对事件的处置,实现控制一方,稳定一片的目的;

5、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调动各班学生干部和部分学生骨干协助配合学院做好有关工作,同时承担了解和传递信息的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处置突发事件,坚持属地原则,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一旦出现应急事件,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机构,实现应急联动。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应急事件,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

1、突发事件发生或预警:各系、所、中心、各班对本组织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安全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办公室。

2、信息核实汇总:学院办公室接到上报的应急信息后,要立即核实,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3、决定启动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有关应急事件的报告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要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处理突发事件。

4、制定应急措施:应急办公室,要本着快速、及时、合理、有效的原则,制定专项应急措施,积极做好落实工作,指挥相关组织与人员做好应急工作的处置。

5、应急处理报告: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将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处理解除后,应急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告学院党政。

四、应急分级与应急处理

(一)应急分级

根据应急工作情况,应急工作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Ⅰ级应急适用于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Ⅱ级应急适用于中等等级的突发事件的应急,Ⅲ级应急适用于一般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应急的分级与启动由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和宣布。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组织要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件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组织应急行动;同时,根据事件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3)应急救援工作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4)参加现场处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应急方案开展工作,未经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5)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学院应急办公室所有人员的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做好值班和后勤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1、应急响应期间,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开通电话,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学院办公室要确定专人,对学院各类信息平台进行维护管理,确保网络畅通。

2、各系、所、中心、各班要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快速反应,迅速调动物资、人员,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舆论导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后,由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二)善后处置

要在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应急结束后,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

(三)责任追究和奖励

1、严格追究瞒报、迟报、漏报信息责任。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学院及学校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学校学院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责任。对因应急处理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报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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