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师发〔2024〕111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经2024年11月2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西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我院汉语国际教育转专业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本科主管教学院长及系所中心负责人组成,具体如下:
组长:石晓东、田河
组员:江琦、李华、李莉、罗堃、曹晓东、本科教务秘书
二、转入和转出条件
(一)凡为学校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所申请转入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考生录取当年选考科目要求为准),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第二学期(春季学期)为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学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按照国家或者学校招生政策,对转专业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如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等有特殊要求和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具有转学经历。
3.按照相关程序已完成一次转专业。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状态。
5.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
6.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情形。
三、申请转出、转入的名额分配
(一)转出名额
学院畅通转出渠道。当年申请转出人数不足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40%的,学院全部同意申请学生的转出申请。申请转出人数超过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40%的,学院同意转出人数不低于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40%。
(二)转入名额
学院畅通转入渠道。接收计划人数为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30%。
四、申请转出、转入考核办法
(一)转出考核办法
学院依据申请学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学生是否取得转出资格。
(二)转入考核办法
1.转入考核方式
专业面试。包括学生自我介绍和教师提问等环节,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综合素养、专业发展规划、心理状态评估等,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2.考核内容
专业基础知识、国际中文教师素养等。
五、转专业后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
(一)学生获准转专业之后,在春季学期第三周到学院报到注册,编入同一级专业班级进行学习,毕业时需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学习任务,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院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分配本科生导师,进行课程修读、文献阅读、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教育实习(见习、研习)、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24年12月1日